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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最近才開始有的想法,在我第一次認養學妹時就有非常大的感慨。

  學姊學妹制其實跟相親相去不遠,運氣好,當然結局完滿又快樂;運氣不好的就請往後…自求多福我承認我現在說這些有點像是無病呻吟,現在的我可是有體貼的學妹們可以左擁右抱(?)

  可畢竟這件事帶給我的傷害非常深,畢竟我不管對誰,一開始必定是以誠相待,用真心去跟你交陪。得不到好的回應,也不需要這樣對我,我不是你的誰,不需要如此接受你無禮的對待。我要的很簡單,只不過是相等的對待。我不需要你給我物質上的享受,我自己有手有腳,況且再怎麼樣那都是父母的血汗錢。不說了,這是兩年前的爛帳,現在的我根本就徹底地忘了你這位學妹的存在。我試圖作挽回,可罷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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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有詳細的恩怨糾葛,最近真愛貼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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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by92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