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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受刑人被判處死刑時,總會有人權主義者出來大聲疾呼:「廢除死刑!」我心中不禁浮現「滿嘴人權主義者,往往是人權主義的終結者。」的想法。

  古代巴比倫法典有一條為大家所熟悉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雖說這個法典在當時來說因人而異而失去公信力,可它的出發點是正確的。不要再嚷嚷著人皆生而平等,皆享有人權。怎麼不想想,在他們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時,那殘虐無道的手法跟無情的面孔怎稱的上是個「人」?根本跟禽獸無異了。大家只想著死刑犯接受死刑前的驚懼面孔,而忽略受害者在死前的害怕的痛苦模樣,更沒想到在他們行兇時的猙獰面孔。

  人權主義者提出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論點:「法官無權宣告任何一個人的死刑。」那試問,在你們眼中是個人的「死刑犯」又有何能可以宣判受害者的死刑。這豈不是矛盾了?

  還記得當時白曉燕命案震驚全台灣,陳進興在談判期間割下白曉燕手指頭寄給白冰冰,那些人權主義者可曾想過身為母親的白冰冰心中的不捨跟悲慟?媒體也是,只顧著亦步亦趨地跟著白冰冰只為搶得最新頭條,誰還聽見了一位身為母親的最深層心聲?記得當時白冰冰在電視上啼哭著要歹徒放了她女兒,而許多媒體自以為地下個「白冰冰為炒新聞而在螢幕前痛哭失聲」,這無疑是第二次傷害。在者,在陳進興等人被捕後,一些人權主義者又跳出來大喊著「廢除死刑」,不用說,又再次擊垮白冰冰殘破不堪的心。

  那些人權主義者曾舉個很可笑的例子來加強他們的論點。他們說曾有個受害者的家屬原諒了那位死刑犯,表示只要人人心中有大愛,那仇恨就可以放下。

  在此我想提出嚴重的反駁,他們所提出的受害者家屬並不代表全體受害者家屬的意見,再者,那畢竟是「受害者的家屬」並非是「受害者」的心聲,同還活在這世上的我們如何得知在地下的他們是否得到安息?是否原諒加害者?

  最近又看見人權主義者又在螢幕上大肆宣傳廢除死刑,白冰冰出來控訴他們這些人權主義者不該廢除死刑。她說著:「我可以原諒他(陳進興),可是他該受的處罰還是得受。」再者他們有沒有想過,萬一今天受害者是家中的經濟重擔,這樣波及的不只是受害者本身,更可能拖垮一家子的經濟問題,而又衍生出其他問題。也會讓蠢蠢欲動的犯罪者心裡想著,犯下滔天大罪也無妨,反正沒死刑顧忌,我只要在獄中表現良好,關幾年後又是一條活龍,又可以出來興風作浪當老大,接著又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行,周而復始,這個世界將永不得安寧。

  在還沒解決嚴重的犯罪問題、訂定完善的配套措施,人權主義者,請先用用您的腦袋想想吧。不要一昧認為自己是在拯救世界。人權主義者,您是間接的犯罪者啊!







  每次寫辯論性文章就覺得自己邏輯不好是個大敗筆。:(

  寫這篇是今天讀到【禽獸的人權】而有感而發吧。不過不贊同廢除死刑的想法則是在心中醞釀很久沒講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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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by92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