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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在彰化的時光,小時候不外乎由打工、遊玩填補成的。

  小時候便被爸媽灌輸「入大於出」的觀念,直到現在,仍是根深蒂固無法改變的,怎麼說呢,現在的我,不管怎樣,多存一塊錢也好,不論數目多寡,我想重要的是觀念的養成跟保持,不在於你存了多少、你又花了多少,數字間跳動是顯而易見,觀念的消長卻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

  記得媽媽為了讓我跟大象從小養成存錢的好習慣、勤儉是美德的觀念。在我小一的時候便帶我去伸港鄉郵局開戶、教我們如何自己存款提款以及寄限時或者掛號信、包裹,還有匯款。為了落實生活便是實踐,我媽常用一些很鼈腳的理由要我們去幫她提款、匯款,企圖包藏自己顯而易露的意圖。我不敢說我有多敏銳,我媽實在太好懂了。

  總之,我們也真的達到他們所要的,我甚至讓他們跌破眼,變成大人口中的錢鬼。

  在開始有月考這玩意兒出現的時候,爸爸為了讓我跟大象有著「努力必有成果」的概念,便實施了「在班上第一名便有500元收入;第二名300;第三名100」,我國小時沒想太多,單純認為錢很好用,可以買我最愛的盒裝牛奶、買我最愛的小玩具、買我買了也不太會用的雲彩紙,任何你想的到用錢可以買的到的,錢一定少不了。再者前面有提到我媽要我們養成存錢的好習慣,造就我一拿到錢就馬上跑去郵局存錢。

  久而久之,郵局叔叔阿姨都認識我,我每個禮拜幾乎有三天必會去存錢,連拿到50元都會報到。導致有次有個新來的阿姨狠狠的兇我在大家面前疾言厲色地要我100元再來存。各位常跑郵局的都曉得,星期一是郵局最忙碌的日子,所以我也不怪那位看似很忙嘴巴更忙的阿姨,畢竟我媽也覺得我每拿到錢(例如50元之類的)便跑去郵局很不當。

  後來,我就真的順那位阿姨的意思,100元才跑去郵局存錢。那位阿姨也不能說些什麼,其他認識我比認識她還久的好心叔叔阿姨們,在他要發怒之際就會跳出來救我替我說話。我想,這也是我常跑郵局的原因之一吧。

  不過後來的我,漸漸不能滿足100、200這樣的數字累積,積少要很久過後才會成多。便把腦筋動到打工上頭去,國小住的房子附近斜對面便有工廠,是做紙類加工的。人家常說,近在眼前的通常都等到最後才考慮。的確是如此沒錯,小時候很皮,若在家的對面,做什麼壞事傳千里,便開始動到我姑姑工廠腦筋上面。

  姑姑家是做車燈噴漆包裝的,不曉得有沒有人聽過帝寶[DEPO]?姑姑工廠算是代工啦。總而言之,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姑姑工廠做拆袋子以及包裝車燈的工作。老實說,雖然說我體型笨重(?),不過手腳還滿俐落的,做大約一個月後便被調到前頭去幫忙拿車燈給大人噴漆。一天大約是1000~1500元收入,以前還沒童工條款時,這算是非常好賺的了,不過缺點是得等趕貨的時候才有工作就是。

  後來又聽到姑姑家附近的人有在做腳踏車手把的,有意願者可以去批一些回家做或者請裡面的人代送。當時很熱愛賺錢的我,二話不說也加入代工行列。一隻腳踏車手把約是0.5元,而小孩子什麼不多,就時間最多。保守估計,一個月有近萬元收入。[加在姑姑家工廠上班的薪水啦]

  還記得有去過彰濱工業區當過女工,不過都是短期居多,畢竟工業區比較喜歡請長期的,小孩子都是人手不夠時臨時找的。

  猛然想起,小時候喜愛打工,多少跟工廠裡有一堆童工有關。工作暫告一段落時,大家便呼朋引伴地跑到外頭玩跳格子、跳高、放牛吃草。哈哈,很懷念阿,所以小時候黑的跟什麼似的:(

  到了國中,時間不若以往的多,便把腦筋動到以前家的斜對面的工廠上。或者是跑到彰濱工業區當短期女工,後來視彰濱工業區為萬惡之地是因為那裏常有喝醉的泰勞或者工人常傳出性侵,故我父母不是很喜歡我去那裏打工]。

  到了國三受限於大考壓力,所有打工行動便停滯下來。現在想起來,以前真是拼命,跟現在的懶惰相距太遠啦。我一直在想,會不會是以前拼過頭,所以物極必反了?

  老實說,我愛的不是錢,不過是享受那份自己勞力得來的酬勞,還有在存款簿上急速跳動往上累積的數字。記得小時候都被大人叫錢鬼,我也不加反駁,畢竟我很愛到處賺錢是事實。長大後才曉得,那是成就感,而不是愛錢這麼簡單。還記得,第一次存到10000元,簡直快開心死了,爸爸更為了讓我們曉得賺錢難花錢要花在刀口上,所有你想的到的電腦、電動玩具、翻譯機,都是我跟大象兩個存款買的,爸爸都沒出到錢,而我們也把這樣的概念是為理所當然,在其他小孩眼中,我爸媽大概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吧。

  感謝我的爸媽,讓我養成現在的奴性,老闆一切不合理的要求皆是磨練,讓我沒趕上流行的草莓列車阿。[不過太不合理也是要深省一下對方的目的究竟為何,有些真的很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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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by92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